2025-07-25 10:14:50 3444
各区体育局、社会力量办训单位:
根据本市青少年体育工作要求,结合上海市体育局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减少人员聚集,现开展2023年度本市青少年运动员、教练员集中注册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
时 间
上午9:30—11:30
下午1:30—4:30
备 注
3月1日 (星期三)
宝山、虹口、黄浦、 浦东、普陀
长宁、杨浦、静安、闵行、徐汇、有关体育俱乐部
新增沪籍 运动员
3月2日 (星期四)
崇明、奉贤、嘉定
金山、青浦、松江
新增沪籍、非沪籍运动员
3月3日 (星期五)
宝山、虹口、黄浦、 浦东、普陀
长宁、杨浦、静安、闵行、徐汇、有关体育俱乐部
新增非沪籍运动员
二、地点
上海东方体育大厦8楼(浦东新区泳耀路300号8楼)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新增沪籍运动员注册
1、上海市户籍的运动员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非上海市户籍的运动员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同时,如父母一方持有本市居住证达标准分以上,需提供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原件(积分通知书需含二维码)。
3、非上海市户籍的运动员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同时,如已取得上海市教委发放的高中学籍,需提供高中阶段的“上海市电子学生证”原件或加盖所属学校公章的“上海市在籍学生学籍证明”原件。
4、在上海市国际学校就读的沪籍运动员,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同时,需提供在上海市国际学校就读证明原件一份。
(二)新增非沪籍运动员注册
1、身份信息材料
(1)提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港澳台、外籍运动员在提供护照、通行证及相关身份证件的同时,需提供一张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用运动员网上注册填写的证件号命名)。
2、学籍信息材料
(1)提交上海市电子学生证原件。暂未申领到上海市电子学生证的运动员,提供“上海市在籍学生学籍证明”(体操、蹦床、跳水等项目的学龄前运动员提供上海市幼儿园就读证明)。
(2)花样滑冰、冰球项目的非沪籍(含港澳台、外籍)运动员在上海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就读的,提供学校就读证明原件。
(三)教练员注册
1、提交2023年上海市教练员注册汇总表(教练员汇总表需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注册单位、注册项目、职称、学历、教练员性质等内容)。
2、在区体育局注册的教练员,教练员注册汇总表需区体育局分管局长签字确认后并加盖区体育局公章。在社会力量办训单位注册的教练员,需社会力量办训单位法人签字确认后并加盖社会力量办训单位公章。
四、有关要求
(一)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各区需委派专人负责携带注册材料(每区工作人员不超过5人)。
(二)所有参加集中注册的工作人员需佩戴口罩入场。
(三)非沪籍运动员提交的身份证、学籍证明等审核材料,各区工作人员需提前根据运动员的项目、姓名、性别进行排序。
(四)每名拟注册的运动员必须与注册单位签订“上海市奥(全)运项目青少年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协议期限不少于两年(集中注册时不需要提交,由区体育局保存留档)。
(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注册材料的运动员、教练员,本年度将视为注册不通过。
(六)各区工作人员请尽量采用公共交通出行,驱车前往的
工作人员请将车停在东方体育大厦1号停车库。
上海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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